办托如何支持03岁婴幼儿的家庭教养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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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“全面二孩”政策的实施,年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明确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以“家庭为主,托育补充”的基本原则,家庭担任婴幼儿照护的主体责任。而且,在未来几年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点,是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。
由此可见,中国0-3岁婴幼儿照护主要由家庭承担,家庭成为婴幼儿最重要的早期发展环境。布朗芬布伦纳(Bronfenbrenner)的生态系统发展理论指出,家庭作为婴儿第一个亲密接触的微系统,家庭的教养环境和质量将会对幼儿的未来发展奠定基础。因此,婴幼儿在0-3岁时期接受良好的家庭教养质量,关系到国家的人口质量,国民素质整体提升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,乃至整个民族的发展进步。
中国“80后”“90后”家长普遍认识到婴幼儿早期教养的重要性。但是在实际的教养过程中,却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。例如,互联网铺天盖地的“碎片化”育儿信息,这类育儿知识和技巧很难解决本质的养育难题。
同时,家庭结构的变化也改变了家庭教育的模式。城市中双职工家长成为常态,“应不应该送托育机构”“什么时候送比较合适”等成为很多育儿父母的困惑。随之是祖辈更多参与带孩子,观念的冲突更是加重了两代人之间的矛盾,导致很多年轻父母不仅需要面对自己带孩子的压力,还要面对夫妻关系紧张、与老人日常照料孩子的矛盾等问题,一些家庭出现养育严重焦虑、不愿意生二胎的原因多源于此。
家庭教养的国际经验
脑科学和神经科学的国际研究发现,0-3岁是儿童发展的关键时期。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詹姆斯·赫克曼(J.Heckman)在《因人而异的教育回报估计》研究发现,投资0-3岁的婴幼儿时期远远大于学龄后,表现为0-3岁的早期教育的投资回报率为1:18,而投资6-12岁的小学阶段回报率降至1:3。
基于大量的实证研究,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(OECD)、联合国科文教组织(UNSECO)等国际组织均呼吁各成员国认识到高质量的0-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对个体发育、认知、语言、社会性发展等方面长期的、积极的影响,还能降低高中辍学率、大学毕业生短缺、肥胖和慢性病发病率、犯罪率等社会问题。
发达国家首先在立法层面对家庭育儿进行了政策支持,早在上个世纪,欧美很多国家就开始从社会服务、父母就业、儿童发展、社区组织等多方面为0-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保障。例如,瑞典的《带薪亲职假》(年)、《儿童照顾法》(年)、《儿童津贴》(年)、《学前教育法》(年);德国的《母亲保护法》(年)、《儿童照顾优惠法案》(),《父母津贴法》(年)等法规保障儿童和父母权益。近二十年,东亚地区如日本、韩国也逐渐开始根据本土实际生育情况颁布少子化对策实施计划。
其次,多种形式的产假、津贴、资金支持等福利让高质量的家庭养育得以实现。在挪威,国家、地方政府和父母各自负担的比例分别为40%、30%、30%。1-3岁的幼儿家庭每月可以领取由政府补贴的克朗(约元)的育儿补助金,母亲享有10个月全薪产假或12个月的80%薪资产假。丹麦为鼓励婴幼儿与父母进行更多时间的接触与沟通,规定0-8岁儿童的父母可以享受到不同程度的休假。0-2周岁的幼儿每人每年得到补助丹麦克朗(约1万3人民币),儿童享受白天照顾基本不用父母付费。
这些发达国家从产假上确保父母双方均可获得一定的产假时间,同时带薪休假,免除了父母因生育而失业的担忧,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父母生育的意愿。
再次,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家长教养的作用,家长可以“社区”为资源集散点参与早期教育活动,共同制定早期教育的政策和相应的措施,提高参与的意识和理念,从根本上提高早期教养的质量。国际上广泛应用的家庭育儿指导模式,包括“家长管理培训”(ParentManagementTraining)、“帮助不听话的孩子”(HelpingTheN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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